全校教职工 :
根据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(试行)》,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 ,税务局已开始受理 2011 年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纳税人的纳税申报。为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我集团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所需资料
1 .省局核心业务系统年所得 12 万自然人登记表(附件 1 ),一式两份。 2010 年已办理纳税申报的不需填写此表。
2 .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(附件 2 ),一式两份。 2010 年已办理了自然人登记的,应在该表左上角填列自然人流水号;若本人未留存的,自然人流水号可到校财务部工薪与学生事务管理科( 208 房)查询。
3 .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单(附件 3 )。
4 .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书(附件 4 )
5 .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第二代须正反两面复印)。
资料 1-4 可在校园网财务部网站上下载;其中第 3 项资料,由校财务部工薪与学生事务管理科根据各单位的代扣个人纳税证明( 2011 年 1-12 月)开具。
二、申报地点
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(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 4 号) 1 楼服务大厅申报窗口或 17 楼 1715 房间。
三、申报期限
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的周一至周五 , 上午 8:30 — 12:00 , 下午 2 : 30 - 5 : 30 。
四、申报方式
1 、教职工个人自行到税务局申报;
2 、教职工本人签署书面委托代理书,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(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)代为办理纳税申报。
五、税务局来校服务时间与地点
为方便教职工纳税申报,经与武昌地税局联系,税务局工作人员将在校财务部 2 楼 215 房,现场为教职工办理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纳税人的咨询、申报工作。
具体时间为 3 月 15 日 (星期四),上午 9 : 00 - 11 : 30 ;下午 2 : 30 - 5 : 00 。
六、咨询部门及电话
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(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 4 号), 88937826 。
太阳集团官网财务部综合管理办公室(320、319室),68754012、68754661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 、省局核心业务系统年所得 12 万自然人登记表
2 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(含填表须知)
3 、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单
4 、委托代理书
太阳集团官网财务部 二○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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